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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,促進貿易便利化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關于“海關可以要求進出口貨物的收發(fā)貨人提供確定商品歸類所需的有關資料”的規(guī)定,海關總署決定在全國推廣實施商品歸類資料提交無紙化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進出口貨物的收發(fā)貨人可以通過海關有關系統(tǒng)提交商品歸類所需的資料。具體為:進出口貨物的收發(fā)貨人通過“互聯網+海關”一體化平臺或中國電子口岸網站登錄“海關事務聯系系統(tǒng)”接收海關關于提交商品歸類資料的通知,并反饋電子資料(需加蓋公章或電子簽名)。電子資料的掃描或轉換文件格式標準,參照海關總署2014年第69號公告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本公告自發(fā)布之日起實施。
特此公告。
海關總署
2018年6月27日